根据《202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6年5月23日(星期六)。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开始入场,8:30停止入场;8:30后未到达考点警戒线处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特别提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二)面试地点。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城投大厦9楼)。乘车路线:市内乘坐59路、105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南”下,或乘坐21路公交车到“学院路”下,沿郴县路走200米左右可达。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55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不含)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五、面试评分幅度
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六、成绩及排名
(一)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再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三)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考官组对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考生纪律与注意事项》(附件2),自觉遵守面试纪律。
(二)面试通知、面试成绩及体检等相关事项,以官方媒体“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郴州市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不另行电话或书面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官方媒体的信息发布和更新。
(三)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合理规划时间与路线,提前到达考点。因考点及周边停车位有限,考生尽量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四)考生进入考点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信工具、电子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取回,离开考点才能开启。
咨询电话: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8631952;
桂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86308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00
附件:1.202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 考生纪律与注意事项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202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
考生纪律与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早上8:00开始入场,8:30停止入场(以到达考点警戒线为时间节点),迟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进入考点,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不齐、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特别提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三、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信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候考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取回,离开考场才能开启。如发现携带上述物品,即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携带的其他随身物品必须在进入候考室后放在指定位置。
四、严禁考生家长及与考生具备回避关系的亲朋好友进入警戒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五、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携带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抽签条外的其他任何物品或者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答题时向考官报告面试序号,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和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按零分处理。
六、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规定活动。抽签后,请将抽签条连同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装入信封并密封。严禁泄露抽签号、交换抽签条,违者按零分处理。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七、每位考生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评委不念试题,从主评委宣布“计时开始”起计时,时间只剩1分钟时,计时器自动发出提示音。面试时间到,计时员报告“时间到”,考生应立即终止答题。
八、考生不能在面试题签上写字或做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确认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在考点内逗留。
九、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gdx.gov.cn/20330/20344/20371/content_4007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