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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实习法官助理的公告

来源:郴州人才集团 时间:2023-07-03 作者:郴州招聘网 浏览量:

郴州招聘网讯:因工作需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法官助理。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8名实习法官助理(招聘期间若本院现有法官助理岗位出现空缺则缺一补一)。

二、工作内容

实习法官助理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证据交换;

(二)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三)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

(四)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

(五)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工作;

(六)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调取必要证据;

(七)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展案例检索等;

(八)在法官指导下草拟审理报告、裁判文书;

(九)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宣传、调研、信访接待等;

(十)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7月1日(含)以前出生】;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或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题分数最高分达到180分以上;

6.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涉毒人员;

9.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郴州辖区从事律师工作的;

10.有其他不宜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3日

2.报名方式:填写《实习法官助理基本情况表》(附照片)投递至指定邮箱(czzyzzbzzrsk@163.com),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4日至7月5日(8:30-12:00、14:30-18:0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前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01办公室进行审查。

(三)笔试、面谈

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将由我院根据报名人员情况组织笔试与面谈:

1.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的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确定为面谈对象;

2.若报名人员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的人数不足8人,则我院将组织报名人员中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题最高分达到180分以上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裁判文书撰写、案例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根据报名人数和笔试成绩,我院将择优确定面谈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个人基本情况、沟通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规划意向。面谈不计分。

(四)体检

我院在综合法考成绩、笔试成绩及参考面谈情况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需额外进行毛发检测),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参加面谈人员中进行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应聘者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现实表现材料、《实习法官助理基本情况表》前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01办公室进行谈话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从参加面谈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者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与郴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安排至相关部门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薪酬待遇

4400元/月(试用期薪资标准为352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终绩效奖金。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0735-2178693)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8日

附件: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法官助理基本情况表.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zDvkRcRexz9CRu1rmUJ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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